智慧城市項目建設根據《DB23/T2541—2019智慧城市建設指南》,避免建設目標無依據、建設需求無調研、建設方案無評比、建設投資無審核等弊端,保障項目合理布局、合規建設、投資有效、目標可見,提出黑龍江省智慧城市項目建設流程。
具備建設智慧城市的初步想法,應進行總體規劃的招標,聘請專業團隊對城市的發展、宏觀戰略、城市需求進行合理分析,針對智慧城市主要任務、亟需建設的主要任務、重點工程、建設模式進行建設規劃。編制后需要聘請專家進行評審,評審專家不低于3位。
總體規劃完畢后,進行頂層設計,對主要任務、重點工程進行功能需求分析、總體價格設計、實施路徑規劃,應依據《GB/T 36333-2018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指南》開展規劃設計編制,完成后聘請專家進行評審,評審專家不低于5位,評審專家應由國家級專家、省級專家、地市專家組成。
頂層設計完成后,對頂層設計內容進行社會、經濟、技術的可行性研究,也是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,需有主管部門進行評審,評審流程依據主管單位流程。
項目實施招標前的重要工作,對項目中的軟件、硬件、集成度進行專項設計,保障項目建設成果。